关于集中开展经济普查清查表审核、编码和数据处理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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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集中开展经济普查清查表审核、 编码和数据处理的通知 各镇、街道经济普查办公室: 目前,我市经济普查“地毯式”清查摸底工作已基本完成,全市清查工作已进入清查表的逐级审核和数据处理阶段。为确保第二次经济普查清查工作的进度和质量,根据《平湖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实施意见》(平经普办〔2008〕24号)和《平湖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审核流程和要点》(平经普办〔2008〕28号)精神,经研究,决定召集各镇、街道经普办业务骨干和数据处理人员,集中对清查表进行全面审核、编码和数据处理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集中时间 二、集中地点 中共平湖市委党校教学楼四楼; 三、参加人员 各镇、街道经普办审核人员3名、数据处理人员2名,市经普办集中办公人员,市统计局有关专业人员。 请各镇、街道组织好人员,安排好工作,携带清查表式、行业分类标准和有关业务资料,准时参加。 平湖市人民政府第二次经济普查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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